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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服务,难道还要看心情?

2025年2月15日
讀畢需時 3 分鐘

首先,应当感谢那些以微笑迎接办事人、耐心询问情况并乐于提供帮助的工作人员。他们让人感受到,岗位的意义在于服务公众。即使程序有要求、材料有条件,只要解释真诚、履职认真,办事人通常能够理解,而不会感到自己正被敷衍或推开。

也有另一种体验:问候得不到回应,问题不被认真听取,办事人似乎成了负担。回答只剩下“去找别人”“材料不齐”或“不归我管”,再次询问时又找不到负责人。对于从很远地方赶来的人,一次本可及时说明或通过电话处理的问题,可能意味着反复奔波。

这种态度让人困惑:是服务意识不足,还是把岗位误解为可以对他人施加控制的地位?履行职责不应以办事人不断催促、恳求为前提,更不应被视为工作人员个人施予的恩惠。

故意为个人利益、偏袒他人或滥用权限而拖延事项,会损害公众利益,应依事实和证据追究相应责任。符合法定要件时,可能产生纪律或刑事责任,例如故意不履行职务并损害国家利益,或利用职权阻止法律、裁判等的执行。具体罪名及处罚取决于适用条文,不能把所有延误或不当服务态度一概认定为重罪。

政府推动电子系统,是为了简化程序、减少往来和缩短办理时间。但如果申请虽已提交,工作人员却长期不查看、不跟进,电子化就不能实现原定目标。把申请搁置数日乃至数周,再以工作繁忙解释,可能让一个原本便利的渠道变成新的障碍。真正的改进既需要系统,也需要及时履职和清晰反馈。

遇到没有合理解释的推诿,办事人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向部门负责人或更高层级反映,并保留申请和沟通记录。如果确有问题,依法反映能够推动纠正,也能减少其他人遭遇类似困难。持续改进服务,关系的不只是某一个申请人的便利。

就我个人而言,当依法提交的申请长期没有合理进展,或者遭遇明显推诿时,我会向有权处理的负责人说明情况,并继续通过正式渠道寻求解决。在材料完整、申请符合要求的前提下,获得清楚、及时的服务回应是合理期待。权利意识的提高,也有助于形成认真履职的服务文化。

法律为工作人员履职提供保护,是考虑到他们在服务公众时可能遭受压力、不当影响或越界行为,从而保障其依法独立工作。这种保护不是用来贬低办事人或拖延事务的理由。公共岗位代表国家机关,也意味着尊重他人、保护权利和忠实履行职责的责任。

无论在政府部门还是私人机构,服务岗位都应帮助人们解决事项,不能成为任意控制他人处境或阻碍其利益的工具。诚实、尊重和认真的服务会赢得信任;故意拖延和敷衍则会侵蚀信任。

岗位不是任意行使权力的特权,而是一份托付和责任。认真完成工作的人,也在以自己的行动服务社会和国家。

作者:穆罕默德·本·赛义德·马阿马里律师马阿马里与赛义迪律师事务所电话:+968 9060 5000电子邮箱:info@mflegal.net · mohd@mflegal.net

本文译自2025年2月15日发表的阿拉伯语评论,并纳入原文对刑事责任表述的准确性修订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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